[人口状况]   [风土人情]   [民族状况]  
 


    北京市有56个民族成份,少数民族人口为480384人,占全市总人口数的3.84%。人口在万人以上的少数民族有回族、满族、蒙古族,此外,人口在千人以上的还有朝鲜族、壮族、维吾尔族、苗族、土家族、藏族。

    全市共有少数民族干部32127人,占全市干部总数的3.86%。其中党员干部40.62%,女干部占47.6%。市第十一届人大代表中,少数民族代表54人,占代表总数的7.08%,市第九届政协委员中,少数民族委员62人,占委员总数的8.88%。

    全市有5个民族乡,109个民族村,13个民族工作重点街道。共开设国营、集体清真饮副食商业网点(专柜)和维吾尔族、朝鲜族、蒙古族、傣族等风味餐馆2000余家,清真食品生产企业100余家,还有10家民族用品生产企业。

    全市有民族中学10所,民族小学43所,民族托幼园所31所,在16所大学办有民族班,初步形成了学前教育、学龄教育、中等教育、职业教育、高等教育有机结合的民族教育体系。全市有1所回民医院,基本建立民族乡村医疗卫生网络;有1座民族文化交流中心,民族乡村、街道还兴办了一批敬老院和文化馆站。民族传统体育工作经过十余年的努力,先后挖掘整理了珍珠球、蹴球、绫球、斗凿、夹包等50个民族传统体育项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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